公理
觀
今本(此為底本,未經審校)
公理者,推演之本也,或謂之公設,二者常混而不分。泰西諸語謂公理者,本自希臘語「ἀξίωμα」,譯言「崇論」或「宜然之值」。
按致知之學,萬法必有其始。其始也,不證自明,恆真而無待於外,眾知仰之而立,是謂公理。
雖然,近世算學與名學之論稍異。其所謂公理者,不必盡屬先天自然之真。但取數說,假定不疑,以為法式,俾其互不相依、亦不相悖,即可演為一系。故今之言公理者,非必求其合於天道,唯求其足以成一家言、演繹無礙而已。
歐幾里德幾何
[纂]古有歐幾里德幾何五公理,為古希臘幾何之精髓。歐幾里德者,西土希臘名士也。精研幾何之學,取古今公理,次而集之,著《幾何原本》十三卷。其書辨點、線、面、體之分,窮比例、數量之源,條理精密,不爽累黍,後世算學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