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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小時制

文出維基大典
使用十二或廿四小時制之地圖     廿四小時     廿四小時(口語稱十二小時)     兩者混用     十二小時

二十四小時制,紀時之制,析一晝夜為二十四小時。自子夜初起,積數至二十三而止。若夫二十四者,乃舊日既終、新日初啟之候也。此法在今宇內,推行最廣。二邦,仍稱之曰戎時military time人則謂之大陸時continental time。且萬國定準所亦著為通規,號曰八六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