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路德
馬丁·路德者,新教信義宗(西言路德宗)創始者也。公曆一五一七年,誹教會,教皇頒詔責之,遂於日耳曼威丁堡焚詔書及教會法令集,舉論綱九十五條,列教會之罪責。信義宗於是立,宗教改革亦自此始。
生平
[纂]出身
[纂]路德生於德國艾斯萊本,父漢斯(Hans Luder),母林德曼氏,名瑪格雷特,皆務礦,後擢市議會員,生九子,路德乃其八。一四八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路德受洗,是日聖者曰馬丁,因以名。居曼斯費爾德,邇其生處。時二地民數千,父營銅礦於彼。性嚴,甚愛子,命子受啟蒙教育,乃尚於時者。父母奉教不甚篤。
自一四八八年至一四九七年,路德就學於曼斯費爾德之市校,後進馬格德堡之大教堂校一年,受業於中世紀末之共同生活弟兄派教士。一四九八年,父母遣之於埃森納赫之方濟各會修道院,習樂律詩歌,長於詠。
學業
[纂]自一五零一年至一五零五年,路德進圖林根州愛爾福特大學,授術學碩士銜。修拉丁文、語法、修辭、邏輯、德學、樂律,治亞里士多德之說。是說也,於中世紀經院哲學為圭皋,乃自托馬斯·阿奎纳起,但其校中,已有疑者。
路德承父命,授博士後,乃治法學。但一五零五年七月二日,歸家途中,近斯道特亨,忽風驟雨劇,大懼,禱於護佑礦工之聖曰:「聖安娜歟,求祐不死,余願為僧。」既發願,父呵亦不從,入奧恩定會修道院,恪守院規。一五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晉鐸。
路德日懺,惟心憂戚,深慮何以得上帝憐。督師約翰·馮·斯道皮茨,聆其懺悔者,勸治神學。乃至維滕貝格,聞威廉·奧克姆之論,重上帝之自由與人之自主。越年,任經學教授(baccalarius biblicus),習得古希臘文與希伯來文,除教道德哲學,亦始教經學。
一五一零年,其會使之羅馬城,抗議教廷下旨,併其會與一極嚴之修會。路德偕眾往懺禮,望釋心,是知於時未疑教廷之懺禮,第以廷德隳壞,政事苟且,大失望之。
一五一一年,斯道皮茨召之返維滕貝格,授神學博士,立為繼。雖斯氏未能盡釋路德之懷,摯交乃不稍減。一五二四年,斯氏終。
此後數年,路德教贊詩並保羅書信等課。講義與聽課筆記,有存至今者,可考與教廷決裂之始末。初從教廷之說,視聖經之舊約為基督之隱喻。後循奧卡姆、新柏拉圖主義、密契主義之經論,但以訓人,而非社稷。原論短處,輔以上帝親憐之說,惟未思教會居中之能。
起念改革
[纂]考路德者,於其何時悟出上帝惟恩(sola gratia)之本義,至今猶議。路德呼之曰「塔上之歷」,謂於奧恩定會修道院之隱居塔得悟。有云是乃一五一一年至一五一三年間事,有云一五一五年至一五一八年間,更有云中有漫長之過渡。治教史者欲考其時,乃以明其於改教事上之輕重也。
路德謂此事於彼為大釋,其默思羅馬人書章句時,忽獲十年苦覓之解:
- 蓋上帝之義,於斯(福音)而著,由信致信,如經云:義者將因信而生。
此語將新其經觀:神之永義,為恩而賚,信基督即得,弗索以德,受餽莫知。
因之中世紀神學所傳者,即於神之展示與人之能力中取衡之說,為路德盡廢矣。以為居神人際之教會,路德亦愈非議之。
一五一五年,著羅馬書教本,述明新說,惟仍雜有約翰尼斯·陶勒之密契主義之見。翌年,發刊一佚名密契主義者之著,以示愈不滿於教會聖禮之虛文。
自一五一七年起,改簽署拼字Luder為Luther,出自希臘文之詞ελευθερος,譯意得釋者,乃示其心之轉也。
始行改革
[纂]路德昔於羅馬,已見懺悔教俗,陰非之。教會募建聖伯多祿大殿,乃發救宥狀,謂繳以定價,能贖己及先人。路德刊論綱前一年,已諷曰「聞錢入匣聲,則爾魂升天矣。」
一五一七年夏,路德閱美因茨大主教與樞機阿爾佈雷希特·馮·勃蘭登堡致遍遊售狀之司鐸書,言欲分其收入,以償富格爾家族之債,乃前為選主教而貸者,因故遣約翰·特澤爾經維滕堡趣薩克森。一五一七年九月四日。路德發九十五條論綱,俾與儔議其事。今沃爾芬比特宮圖書館藏一抄本,為字字筆錄之最早者。
但以啟改教之端而聞於世者,另有別本,為反赦宥狀而著。謠云十月三十一日,路德釘之於維騰貝格堡宮殿教堂大門,謂意不在反募捐,在反其赦宥說。思教會既病若此,亟須從本整治。論綱不直陳教宗之非,惟謂彼當為眾禱憐於神。次年,復簡其文,告白丁以旨要。
樞機主教阿爾伯特控路德於羅馬。特澤爾發反論綱,以駁九月論綱。一五一八年四月,斯道皮茨邀路德至海德堡之奧恩定會大會,闡論憐與信之獨一關係,辨其與亞里士多德之說及人之自主論之別。有聽而從,將助其改革者,其中有馬丁·布沙及塞巴斯蒂安·弗蘭克。八月,維騰貝格大學立菲利普·梅蘭希通為教授,問學於路德,交莫深。
羅馬審判
[纂]一五一八年六月,教廷召路德赴羅馬,控其為異端,訊前改爲極異端。有偽其論綱以誣者。路德以其體欠和,請審於德國,薩克森之選帝侯腓特烈三世亦和之。
於焉是案乃涉政事矣:教宗良十世需選帝侯胥之,使屬意者登極於神聖羅馬帝國,遂於一五一八年八月准路德請。樞機迦耶坦奉命於奧格斯堡之帝國大會訊之。一五一八年十月十二至十四日開審。路德弗反其說之無逆於經者,迦耶坦乃定之為異教徒,令交付之,腓特烈三世抗命。
一五一九年元月,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馬克西米連一世崩,生前意其孫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一世繼位。卡洛斯一世,即後稱查理五世者,賄以選帝,其領屬地於意大利,教宗恐見圍,益賴選帝侯。欲與彼修交,乃思息案,遣使與腓特烈三世約,噤路德。
時有因戈爾施塔特神學家埃克,與路德同事爭,埃克乃列論綱,詆路德之論綱。路德遂破緘。從一五一九年七月四至十四日,辯於萊比錫,終論及教宗之權。路德從法學說之,辯其權之受不過四百年,自格拉蒂安之《教會法彙要》出,乃始為全教之首。埃克遂斥路得與百年前燒死之異端揚·胡斯乃一脈逆黨,路得反指教廷致東正教裂,又謂康斯坦茨宗教會議之權弗越聖經,雖其解三教宗共立之難,唯不定教宗與大會孰權為大。又曰:「縱宗教會議亦不免錯。」路德定聖經之尊,勝主教共立之條,稱人須赤心思經,遂始與教裂。
一五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查理五世既立,教廷復審路德,迦耶坦訊,不果。一五二零年六月十五日,教宗下誥,引路德論綱凡四十一條,缺文脈,雜錯謬,不究而遽定罪,限六旬省過,否則絕罰之。
雖如是,路德仍以一五二零年十月之發文,題曰《基督徒之自由》(De libertate christiana)呈於教宗,諫復召宗教大會。十二月十日,終與教廷裂。教廷燬其著,路德亦於維騰貝格城門前,焚教宗文書、經院哲學卷籍、宗教法典。一五二一年一月三日,乃革出教。
選帝侯弗雷德苦為說之,乃准於下次帝國大會,聽路德辯白。是知中世紀教宗之權漸衰矣,查理五世後,皇帝不受教宗冕。
一五二一年四月十七日,路德於眾王公與城委前,受審於沃爾姆斯帝國大會。末次令悛。越日,思無以聖經證其謬者,拒之,知將死。五月八日,皇帝受教宗之決,乃頒誥,禁民助路德,或藏匿於所,或刊閱其書,必其捕,解羅馬,又准民殺之。誥出大會後,多疑其非法。先時選帝侯弗雷德允囚之,故弗扣押於沃爾姆。查理五世後深悔之,為改教使國分派也。
- 誥略:
- “朕查理五世……既得父教宗秉法聖鞫,訓示於朕,銘遵厥命,特頒是誥。朕知是犯馬丁·路德,乃教中萎德墮行之賊,異說惑眾……今命爾民,忠於國,遵聖決,毋違命……是犯馬丁·路德,禁留之,禁養之,禁療之,禁與水,禁閱其著於明於隱,禁掖助,禁趨從,禁收庇。見是犯,能者當逮,以解朕前……”
弗雷德兵暗挈路德,至埃森納赫之瓦特堡,免於人害。路德於茲續譯聖經。
譯經
[纂]路德化名「榮客約克」,於瓦特堡上留至一五二二年三月一日。梅蘭希通德勉之,遂自一五二一年秋譯聖經新約為德文,歷十一月而成。此本刊版甚多。後譯舊約,一五三四年成。斯二者以路德聖經稱於世。譯所由者,乃伊拉斯莫之希臘文聖經,自譯之拉丁文本,武加大譯本。
自是民眾皆能讀聖經。其非直譯字詞,乃求文意通達,符己所會。採市井言為文,故生動形象,俚俗易解。所用方言,為其鄉之中德語,合南北德方言,將使德文定範。
此前已有德文之譯經。至一五一八年,已譯為標準德語十四次,低地德語四次。但皆本於聖傑羅姆之拉丁文譯本,已譯二重矣。路德則從人文主義之旨,取希伯來語與希臘文原文逕譯之。
今教眾用之路德聖經,歷後世多編修,最後乃於一九八四年。是本為教中聖樂所重,摘句為歌者不少。
路德之佈道著述,亦好生動俚俗,不憚鄙。有鄙言今乃成語,若“自喜臀出歡屁”。
維騰貝格改革
[纂]維騰貝格有路德生徒,佈道時倡改聖事,曰廢修院,禁牲禮,公聖像,予眾聖餐。斯時聖餐酒,惟與司鐸,眾弗享,一五二二年,市議會乃革之,繼納路德議,治貧娼。行政生亂,薩克林之修院出者眾。茨維考有路德生徒托馬斯·閔采爾,反童洗禮,見逐。事益棼。
市議會逐請於路德。路德乃出隱,三月回維騰貝格,佈道六日,說民革教,重愛非儀。堂中像毋盡除,無害也。牲禱禮外,不更聖事,並添信教聖餐禮。乃息爭。
路德革事,不躁進,免與教廷盡裂,弗丕變社會,故得溫和者附。
改教擴展
[纂]路德一五二零年文,播名德國全境。多處聞改教號。終裂教,立信義宗。是違路德願,其原意改革全教會也。
一五二九年,第二次施佩耶爾帝國大會,天主教議員決,弗更容新教徒。五封邑十四自由城之新教議員抗議。
一五三零年,奧格斯堡帝國大會,新教議員,終成奧格斯堡信條容彼之本旨,廢沃爾姆斯令。改革廣行於德國,得鞏固,斯政治之突破也,後遂致反基督教運動與三十年戰爭。
成家境況
[纂]一五二五年六月十三日,路德與一前修女訂婚,二十七日結婚。妻名凱瑟琳·馮·波娜,一五二四年自修道院逃。斯順路德之理,蓋其反禁欲,解散修院,不視婚為聖也。非其論者眾。艱難抑鬱之時,妻為之助。收生徒於家,以得財濟困。眾生於焉錄路德言。彼生六子,夭者三。
路德之徽章名路德玫瑰。一五三零年七月八日,致書釋道:
- 其先,十字色玄,處心中,心之色乃本色。從心而行,方為義者……心若是,當置於玫瑰之中。以示信仰予超世之悅慰安寧……因之玫瑰色白非紅。白者聖靈與諸天使之色。玫瑰處天藍色中,示於靈於信之樂乃自天堂……天藍色外圍一金環,以示天堂之樂永久無盡,貴於諸等樂,若金之貴於諸礦物也……
農民戰爭
[纂]封建社會,常啟戰事,貴族因增農民租稅,限其權,若漁獵、斫薪等,農民為奴者益眾。十五世紀,遂有農民連串起義於瑞士。
一五二四年,德國起農民戰爭。為首者瑞士、施瓦本、巴登之農,各地之農聞風響應之,甚而城市不滿貴族主教者亦從之,所爭者,復農民之權,撤農奴制,至於基本民主。其要求本於聖經,乃視為義,亦思路德與改教者當與之。
其始農民小勝,貴族組軍以迎,首場敗。後有農民謀殺一伯爵並其僕。路德至此未置論於農民起義及要求,惟撰名文《反行殺掠農賊》。貴族不分信仰皆應之,窮兵鎮農。有從路德之貴族亦參軍。
一五二五年,起義延至圖林根與薩克森。路德舊徒與改革者托馬斯·閔采爾,為農言。初欲效路德,說貴族支持改革,第路德說選帝侯不許之,試改革事乃止。
後閔采爾乃為農民軍之首,欲領兵至曼斯費爾德,逐其地伯爵。但其軍為貴族軍圍。農民軍僅持鐮作械,未戎旅。且閔采爾辯士也,善佈道,不諳兵。貴族軍騎兵大潰農民軍,屠五千。不數日,閔采爾見擒斬首。
路德言此乃罰魔鬼之偽正義,曰魔鬼混同天國與人世,以抗神律。但覺於屠殺事有責,因受其號召而起。
此後,各地起義亦平。史家估計,農民死者十三萬。要求無一獲應,徭役反倍增。斯大敗後,越三百多年,德國廢封建,四百多年後,廢王。
晚年
[纂]路德晚年,仍勤事於大學,授創世記,任神學院長,常訪教會。於末九年間,著論文共一百六十五篇,日寫十書函,試神學博士生眾多,宴中試者。老年積病,性乃蠻,文尖刻而斥厲。有聞妻語之曰:「吾夫,爾無禮過甚。」對曰:「若等教我蠻。」
路德最後出行,至曼斯費爾德,因兄弟家治父銅礦,生計受逼。當地阿爾布雷希特伯爵,欲盡控礦業。一五四五年,路德二赴之以商和策。翌年初,復至,議畢。
二月十七日,議終成。是夜八時後,胸痛,至次晨二時四十五分歿,終年六十二,逝於所生地艾斯萊本。葬維騰貝格宮殿教堂壇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