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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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出維基大典

伊斯蘭教撰文言時可簡曰蘭教乎? 美女森理世

  • 何不言回教。--啸啸生 二〇〇七年七月一〇日 (二) 〇三時五〇分 (UTC)
故知「回教」可也,莫之「蘭教」如何。 美女森理世
偶有簡曰「伊教」者,亦可稱:大食法、天方教、清真教。「蘭教」者,似未之聞。--啸啸生 二〇〇七年七月一〇日 (二) 〇四時三五分 (UTC)
  • 回教可也。--孔明居士 二〇〇七年七月一〇日 (二) 一一時二二分 (UTC)

歷時[]

回教似于公元七世紀所創,距今一千三百年。--啸啸生 二〇〇七年七月一〇日 (二) 〇五時〇二分 (UTC)
非也,文中所述「距今幾有一千四百年矣」應為正文,因伊斯蘭教胎於公元610年,今年公元年號為2007年,2007-610=1394≒1400,故原文無誤。--RekishIEJ 二〇〇七年八月一五日 (三) 〇八時〇五分 (UTC)[回覆]

名號[]

回回本為回鶻,即今維吾爾。伊斯蘭教稱回教好比佛教稱洛陽教、基督教稱韓國教、道教稱日本教。

固請以正名「伊斯蘭教」立。敬告諸君——XComhghall討論二〇二〇年三月一六日 (一) 〇六時〇七分 (UTC)[回覆]

另,佛教既稱佛教而非印度教,道教既稱道教而非楚國教,印度教本強加之名,為去歧視、排外之嫌,請維基大典稱其正名「恆教」,蓋印度人自稱之恆法也(सनातन धर्म,對比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