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Kato Kiyomasa.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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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Kato Kiyomasa.
日本語: 加藤清正
English: Edo period
日本語: 江戸時代。
English: Collection of Honmyoji.
日本語: 本妙寺所蔵品。
作者 未知Unknown author

(重用此檔案)
Public domain
根據日本著作權法(2018年6月1日修正公布),本作品因著作權保護過期而屬於公有領域。根據該法第51、52、53與57條,於日本政府管轄區內發表的作品,於作者或創作者過世年份起(如有多名創作者,取最後一名之過世年份)50年後過期;如果作品創作者未知、匿名或著作權持有者為組織,則為發表之年份起50年後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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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作品為1956年12月31日前發表的照片,請使用{{PD-Japan-oldphoto}};如果是1953年以前發表的影片,請使用{{PD-Japan-film}}。公有領域作品必須在來源國與美國皆已過期的情形下,才能將其存放於維基共享資源。這類檔案必須增加美國著作權狀態的標籤。另請參考日本的著作權規定

你必須增加美國公有領域標籤顯示為何這個作品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 請注意這個作品在不適用較短期限法則的國家可能並不屬於公有領域,並有超過作者逝世後50年的著作權期限。其中,墨西哥為100年,牙買加為95年,哥倫比亞為80年,瓜地馬拉與薩摩亞為75年,瑞士和美國為70年,委內瑞拉為60年。

此為如實地拍攝平面藝術品的相片複製本。原作位於公有領域,是因下列原因:
Public domain

本作品在其來源國以及其他著作權期限是作者逝世後100年或以下的國家與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你必須增加美國公有領域標籤顯示為何這個作品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
維基媒體基金會的官方立場認為:「針對平面公有領域的藝術作品進行忠實重製,其重製後的照片也屬於公有領域。」
因此,可認定本重製照片屬於公有領域。在其他司法管轄區,再利用此照片可能會被限制;參見再利用PD-Art照片以獲得進一步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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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七月二〇日 (一) 〇四時五七分於二〇二〇年七月二〇日 (一) 〇四時五七分之縮六二九矩六五八(九八 KB)トトトCOM:OVERWRITE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〇日 (一) 〇一時一六分於二〇二〇年七月二〇日 (一) 〇一時一六分之縮六四〇矩六一五(三六六 KB)도성전가토 기요마사 화질 개선
二〇〇八年一月一五日 (二) 一六時二八分於二〇〇八年一月一五日 (二) 一六時二八分之縮六二九矩六五八(九八 KB)GooGooDoll2{{Information |Description=加藤清正。Kato Kiyomasa. |Source=本妙寺所蔵品。 |Date=江戸時代。 |Author=Unknown. |Permission={{PD-Art}} |other_versions= }} Category:Paintings from Japan Category:People of Japan in art [[Category:Dai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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