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藩置縣

文出維基大典

日本明治政府,欲集權於中央,乃廢藩置縣明治二年,諸歸版籍於朝廷。明治政府雖為一統之政權,實則諸藩仍掌其藩地。自明治元年戊辰戰爭後,舊藩或削封、或徙封,又諸藩無力於財政,乃請朝廷廢藩,獲允。爾後廢藩時機漸熟,木戶孝允大久保利遂積極準備廢藩,然新政府之軍力不足,於是聯薩摩長州土佐三藩,與之協議,並調兵一萬。四年七月,免「在京藩知事」,召諸藩知事入京,卸諸藩之常備兵,悉由政府直轄。於是二百六十一藩齊廢,置為縣,縣知事由政府任命。中央集權遂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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