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撒

敘事完備,有條不紊,遂列正典。
文出維基大典
凱撒像

凱撒,出尤略氏,名佳護,自稱凱撒。羅馬風俗,不稱人名,而稱其號也。建城六五二年生。昔,女神維納斯與特洛伊氏安卡賽生埃內阿,埃內阿生阿斯卡尼。阿斯卡尼者,一名尤陸,故以其為祖,以尤略為氏,自以為神裔。

凱撒父佳護總督亞美尼亞省,名列三公。從父賽喀思圖,官至執政。姑母尤麗婭,為馬略妻;馬略者,羅馬賢執政也。

母奧勒莉婭出於霍塔氏,母父盧修霍塔,嘗為執政,世家顯赫,貴絕羅馬城。逢求於母家,必有所應。幼時母授拉丁文希臘文。七歲入學堂,習百家之學。好希臘典籍,明慧聰敏,文采俊偉。未冠而作《俄狄浦斯》。六藝皆通,身壯力健,蓋全能耳。

初試啼聲[]

年十六,馬略薨。民黨秦納舉為朱庇特司祭,與之結親,娶其女科涅利雅,生尤麗雅。經二年,秦納薨,因得眾心,繼秦納功。

元老院黨爭,馬略、秦納為民黨,得人心;蘇拉士黨,貴人也。馬略為執政,蘇拉為冢宰。蘇拉東征,馬略奪其位。蘇拉破本都,回朝掌政。因馬略薨,清民眾黨,又命凱撒出秦納女,不從,逐於野。有諫止蘇拉者,對曰:「汝等當知,此子英杰,甚於馬略!」以不除為患。城中聞之,嘩然怒,責令赦之,蘇拉乃屈。凱撒為自保,乃走東方。

居亞美尼亞,羅馬嘗使比提尼亞,命貢船。比提尼亞王尼科米遲不入貢,蘇拉命凱撒使比國,凱撒雄辯,尼科米屈而從之。天下頌其能。越明年,從軍伐米迪萊,建奇功,獲花冠。後往基利卡省征海寇,大捷。

蘇拉薨,凱撒歸國,時年廿四。職律師,告多剌貝拉貪,又抗該尤安東尼尼烏,國中亂,無果。雌伏二年,復東游。

六七九年,詣希臘羅德島習辯術,師從大家阿博洛尼奧。海途至基利卡,遇寇,因挾之,索金二十。泰西金衡,謂之塔蘭同,二十塔蘭同者,蓋金千二斤耳。凱撒嘲其寡聞,又使寇索金五十,皆異之。寇挾凱撒三十又八日,得金。出,興兵討之,捕寇眾,問法磔之。念其刑苦甚,私刎之,以屍刑。

學一年,國始靖,乃返。

出入公門[]

未幾,繼奧萊利霍塔為神官,任二年。後眾推為軍中保民官。或曰其嘗伐斯巴達克彼時。斯巴達克者,叛奴也。此未得證,蓋片面詞也。任之五年。

六八五年,舉西班雅財官。財官乃九卿末位,而西班雅蓋偏遠西疆也,財官之重,次於總督而耳。

凱撒任於西班雅,巡撫案情。見亞歷山大大帝像於力神赫格利廟中,念其之當立,已盡得天下,己之當立,若小輩,不禁頹然。故辭官歸國。乃年六八六年

六八八年,職阿比亞馳道。阿比亞馳道,自羅馬通布林迪西。歲末,凱撒自薦為市政官。時羅馬好祭神、競技,奢靡不吝,其費極大,非常人可出。為得民心,籌私囊以葺華麗之競技場浴場,多置競技。至再年除任,民皆欣焉。而凱撒盡家財,負債百萬。

一年無事,至六九一年,精英黨西塞羅執政。其政無為,不問寒暑。民心不向,反念於凱撒。少頃,祭司長皮烏斯薨,凱撒欲繼之。 時凱撒債如牛毛,乃誓曰:「不能司祭,不復家門。」得之,任終身。未幾任大法官,始登高位。

六九三年,除任,總督西班雅。凱撒家財散而窘,蘇拉部喀拉蘇素慕之,為償債。同年,大將龐培敘利亞,立為行省歸國。

三頭執政[]

慕尼黑龐培像

昔凱撒任軍官,奴斯巴達克斯率兵起義,轉日爾曼地。喀拉蘇往平之,龐培乃從。亂定,喀拉蘇盡其功,歸承蘇拉任。龐培妒其功,往征敘利亞,克之以建功。凱撒往西班雅時,彼二者謀元老院權,為得獨裁。

至任,征土著,大捷,盡其利,西班雅安。越年除任,凱撒急歸國,為爭獨裁權。

凱撒至羅馬城下,書與元老院,為得凱旋禮,凱旋禮,羅馬之迎奇功者入城式也。元老院延之,而日漸至執政選舉期。凱撒為得執政,棄禮單騎而入。

六九四年,凱撒得執權,貴族盡異之,懼其權日盛,多以敵之。凱撒與喀拉蘇、龐培密盟,喀氏之財,龐培之兵,凱撒之權,皆羅馬之鼎,三頭同政,世稱三頭同盟。史家蘇維托紐曰:「羅馬之政,無不出此三者。」蓋謂此也。是年龐培娶於凱撒。

明年繼任,與畢布祿同為執政。畢布祿者,精英黨首也,為斥凱撒權,驅於龐培兵。旦日辭執政以自保,至此無人復微言於凱撒。六九三年,凱撒任盡,總督南高盧。又賜伊力利亞地,時五年。

凱撒伐高盧九年,得地三千里,立為高盧省,編己部為軍團;遍察高盧事,記九卷,曰《高盧戰記》。又越萊茵河,擊日耳曼,納之降,使之貢。

七〇一年,喀拉蘇忌凱撒功,伐安息欲建功,遇伏敗亡。後龐培執羅馬;凱撒治高盧,各自為政。三頭同政之實亡矣。

羅馬內戰[]

凱撒權傾北國,國中懼之。龐培久居羅馬,亦忌之強。元老院舉龐培首,召凱撒歸國。欲遲,則對曰:「不返,則為國敵。」不得已返之。

盧比孔河

七〇五年,軍盧比孔,盧比孔者,北義之大河也,羅馬以為北界。凱撒欲渡。羅馬法度,外將入羅馬,不可軍過此,否則為賊,當戮之。龐培欲害於凱撒,命身入城。凱撒謂部曰:「若渡之,人間有哀鴻;若不渡,吾身將齏粉。」眾皆奮,三軍渡之,將下羅馬。龐培大懼,率精英黨出義大利,往希臘。凱撒入羅馬,挾元老院命,獨裁官。故有西諺:「渡盧比孔。」其意類破釜沉舟是也。

七〇六年,凱撒平西國,四十日定之。往討希臘,欲蕩龐培眾。以馬可安東尼為帥,戰於法撒盧。龐培制於眾元老,不得已戰之。大敗,走埃及。凱撒鼎於歐陸。

龐培走埃及,埃及王托勒密十三世假納之,復以其首獻於凱撒。凱撒入埃及。初,王托勒密十二世臨終,以子托勒密十三與女克尼奧佩特拉共政。龐培事後,二王爭位,凱撒為立克氏,托勒密攻之。戰於亞歷山大港。凱撒清壁待援,一鼓勝之。火箭誤入城中,焚書庫,毀籍六十萬。托氏亡,立克氏為女王。

凱撒大捷,定埃及,游於尼羅河。修書遣國,只三字回文:「抵、目、拔。」(拉丁文:VENI VIDI VICI),威懾天下。

歸途征潘提,至羅馬再軍阿非利加,掃龐培餘黨於塔索。後入城,行凱旋禮十日。

治國安邦[]

七〇七年,凱撒定國,布政天下。築和平廣場於羅馬,校曆法而制儒略曆;開國之大禁,準予予非羅馬氏族為公民。使各州諸鎮一,勿以貴賤分第。此逆羅馬五百年之俗,時羅馬人皆鄙之。

時大國共和而無道,羅馬城極富而四海貧。政令難出義大利,高盧乃蠻,無論阿非利亞至亞細亞諸省。自龐培薨而凱撒立,肅清馳道,建通衢官驛,為行政令。又奪諸行省司長軍職,集於羅馬,防亂邊。復古關稅,置稅官,稅不經商賈,絕其謀私。三年賢政,上下豐樂。

七〇九年,進保民官及執政,兼大將軍領軍權。一品之位皆於凱撒。越二子叛於西班雅,擊殺之。

七一〇年紅袍,為終身獨裁官。紅袍者,羅馬之最尊者也。終身執政,未見於史,凱撒第一也。其實為王,拜不受耳。

凱撒權傾天下,貴族多側目,欲除之。又犯禁俗之忌,越有恨之。或曰凱撒欲遷都至亞歷山大港,城中轟然,日失貴族心,乃引禍。

卡慕奇尼繪《凱撒之死》
中龐培像也

七一〇年,再征安息。卜曰:「王者可克安息」。凱撒眾大喜,加以花環,稱之為王,再拜不受。

有精英黨六十餘人,忌於凱撒權,欲弒之。為首者:蓋尤卡修馬可布魯圖德橋布魯圖,自謂「解放徒」。中馬可者,凱撒義子也。謀佯告凱撒獨裁,刺之於元老院。

黨人有喀斯卡者,與凱撒部馬可安東尼有舊,告之於安東尼。安東尼欲救之,則凱撒已至劇院前。喀斯卡呈陳情狀,以匕刺之,凱撒與之相搏,其高呼,眾皆刺之。凱撒見馬可布魯圖,悲曰:「吾兒,亦有汝焉?」身負刀傷二十三,崩於龐培像下。

頃刻,馬可布魯圖率眾自刎,以刺凱撒之匕自裁。餘黨欲棄凱撒屍入台伯河,凱撒部至,止。

三月中崩[]

或曰,時有巫為凱撒卜,辭曰:「三月中崩。」三月中者,戰神祭日也。告諸凱撒,不以為然。後遇弒,在三月中,果驗。後莎翁作劇,引用卜辭,乃知於世。

屋大維像,後為羅馬開帝制

凱撒生前有立遺囑,啟於馬可安東尼宅。以其姊之孫及義子屋大維承其功,德橋布魯圖居其貳,他設監護。而布氏等人皆弒君兇徒也;財分有四,屋大維得其三,魯橋皮納略克文圖沛窕得其一。以私邸台伯河園奉公,贈公民各三百

凱撒崩後,法封為神,為神儒略。後馬可安東尼為執政,雷必達、屋大維為軍官,三者皆凱撒義子也。謀刺凱撒者,三年間皆死。

凱撒至勇至謀,非常人可致。羅馬開國七百年,集權於身者,止於公也。公之業者,豈區區帝國之基耶?非也,乃全歐羅巴之命也!無袍之帝,無冕之王,誠如此也,故世稱之大帝。

凱撒善文,嘗編劇,書信文章不可勝數,時稱為豪。後其崩,屋大維為封神而毀之,多滅不傳。倖存而成章者有二,一為《高盧戰記》,次為《內戰記》,皆典籍。見習於之太學。

家屬[]

  • 妻 科麗雅 秦納之女 難產崩
    • 女 朱麗婭 適龐培
  • 妻 龐培雅 蘇拉外孫女 後出
  • 妻 喀葡妮婭·披索妮絲
  • 克尼奧佩特拉七世
  • 義子
    • 子 屋大維 羅馬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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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蘇維托紐《羅馬十二帝傳》
  • 樂伯埃《凱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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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事完備,有條不紊,遂列正典